驾驶人不缴纳罚款的,将被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被扣留的机动车在30天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一、车辆强制保险最多可推迟多久
车辆强制保险最多可推迟3个月。只要在3个月内,原车险保险公司仍可接受续保。但根据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不得上路。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未辆强制保险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车辆应当投保的最低责任限额缴纳保险费的两倍处以罚款。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车辆状态扣留解除需要什么
车辆状态扣留解除,需要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之后解除。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三、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一般多久解除
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一期满解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全文7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