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一位67岁老汉误入别人设下的色相陷阱,钱财被洗劫一空。3月26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孙红、冀小京、原丰三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6月5日晚上11时许,孙红与冀小京事先预谋后,将何某(67岁)骗至汤阴县城铁西路事先租好的民房内,并与何发生性关系。之后,孙红以手机短信、打电话的方式召集冀小京、原丰、王三到场,三人进入房间后,分别以孙红亲属的身份对何某言语威胁后,从何衣服内搜走现金1600元,手机一部,活期存折一本(内有存款8.5万元)。尔后又用皮带、拳头殴打何某,逼其说出存折密码。次日,分三次将存折上的8.5万元取走。钱到手后,四人以何某与孙红发生性关系为要挟,逼何某写下20万元的欠条后,将其放走,并先后于2008年6月6日、7日多次打电话向何某索要20万元,后因何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得逞。
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红、冀小京、原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六旬老人亲手杀死89岁养母,又埋伏在现场,将前儿媳砍成重伤。日前,市二中院对这起弑母案作出一审判决,凶手茅兴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茅兴国的养母刘阿婆生前与孙子小茅(茅兴国之子)一家居住在石门二路的某处里弄内,由于房屋狭小,祖孙两人一直发生口角。去年初,因不堪忍受长期睡沙发、无人照顾的生活,刘阿婆将孙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尽快搬出,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茅兴国父子发现,刘阿婆的诉讼其实是小茅的前妻胡女士在背后支持,而且两人已协商好,将由胡女士买下石门二路房产的承租权。怒火中烧的茅兴国决定将养母和前儿媳同时杀害,以便儿子能长期住在市中心。
去年4月27日上午10时许,茅兴国持刀来到养母家中,先将刘阿婆杀害,后又在室内等到下午2时许,当胡女士前来看望刘阿婆时将她多处刺伤。案发后,茅兴国主动将凶器交给居委会干部,并向警方承认了杀人事实。
在案件审理中,茅兴国将自己的罪行称为“执行家法”。他表示,自己对法院之前的判决非常不满,更对胡女士挑拨离间,试图介入茅家房产的争夺感到气愤,于是瞒着儿子杀人。
市二中院认为,茅兴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到案后有自首情节以及本案是家庭纠纷引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东方网-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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