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可以并罚吗
应当并罚。
区分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时的主观目的。抢劫罪的主观目的是“压制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目的是“杀害被害人生命”。
如果是为了“压制被害人反抗”而枪杀被害人的话,那就只构成抢劫罪,杀人作为加重量刑情节考虑。而你的案例中嫌疑人是以“灭口”为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这就独立地构成了一个故意杀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两个犯罪,应数罪并罚。
二、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不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他个人目的而伤害或者杀死被害人后,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伤害或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为了复仇或者出于其他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是在伤害或者杀人之后才产生的,所以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即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3)、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他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4)、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而抢劫罪主观上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5)、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而抢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三、抢劫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抢劫并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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