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网上追逃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如果欠款是属于刑事犯罪,例如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造成的,可以实施网上追逃。网上追逃的条件为: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网上追逃是侦查措施的新形式,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传统抓捕手段相比,网上追逃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全国公安资源,各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作战,身处本地抓捕外逃全国的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身陷无处躲避的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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