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不需要自己先垫。由保险公司支付。索赔的一般过程有:
1、报案。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事件发生48小时内报案;
2、调查确定损失。检查人员接到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完成现场调查;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偿案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核赔科负责人审核;
5、审批。财产保险部权限内的赔偿案件,由主管理赔经理审批;
6、赔偿结案。赔偿科经办人将完成审批手续的赔偿编号,并将赔偿收据和计算书提交财务划款。
保险理赔可以不需要事故责任认定书
有些司机对于本来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不敢轻易去“私了”,担心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就在事故现场耗着等交警来处理,也不敢轻易挪开事故车辆。对此,虽然保险公司理赔时需要车主提供事故证明材料,但并不仅仅只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以作为事故证明材料,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及现场采集的可还原事故现场的信息同样也可以作为事故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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