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
1、商标侵权免责事由有: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法提供此前三年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的;被控侵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的;被控侵权人合法取得商标的;其他事由。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六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二、什么叫侵权行为
1、行为人侵害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行为。
2、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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