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二次起诉,不判离的话,可以先分居满一年,然后再去起诉离婚的,这样就可以离婚了。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只要再分居满一年,再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判决离婚,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
离婚一审不判离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不判离的,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服该判决,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者等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的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司法实践,建议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如果是被告如果不服该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即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在离婚一审判决不判离的原因,可能是法院认为当事人双方的感情还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所以如果原告方选择上诉的,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以便向法院证实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更有利于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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