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二、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三、注销税务登记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公司注销变更登记提交的申请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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