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离婚证上面的登记日期是双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办理完毕那天的日期。也就是说,从登记离婚那天的日期开始,双方原来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不属于夫妻关系了。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
四、如果双方当事人是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对离婚事项有争议的,办理离婚需要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五、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最新离婚冷静期内出轨算不算出轨
离婚冷静期内出轨算出轨。因为在冷静期内,夫妻的婚姻还没有完全解除。只要还没有领取离婚证,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仍然是夫妻,还存在着婚姻关系。只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出轨的,那么依然算是出轨。只有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后领取了离婚证,结束了婚姻关系,那么就不是出轨。
婚姻冷静期的构成要件是:
1、前提要件是,三十日冷静期届满时,当事人没有撤回离婚申请;
2、期间要件是,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为一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只能是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
4、机构要件是,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5、行为要件是,请求发放离婚证。
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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