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梧州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并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市四家熟食店使用古典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处罚。
据悉,古典鸡是不少梧州市民熟知的一道菜品,但也许大部分市民并不知道,古典已经被注册为商标,并不能随便使用。
林先生是岑溪市外贸鸡场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他表示,该公司注册的古典商标已经连续10年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而公司在梧州市区经营着四家古典鸡酒楼。近期,有人告诉他,在梧州市区出现了四家打着古典招牌的熟食店,其中一家是拥有固定门面的饭店,另外三家为熟食流动摊贩。
对该现象,林先生表示,外贸鸡场有限公司并未许可上述四家熟食店使用古典字样作为熟食鸡的品牌名称。针对这一情况,他向梧州市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工商人员经过调查,并依据《商标法》和《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四家熟食店对古典商标已构成侵权,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当场拆除古典字样,并处以罚款。
梧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依据200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被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的商品同时为广西名牌产品、知名商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该商品特有的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此外,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情况下,还可禁止他人在广西区内用作企业名称注册。由于古典是鸡场公司在家禽和餐饮服务上分别注册的商标,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古典字样,都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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