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报告
:******
嫌疑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涉嫌犯罪事实:2009年,我公司准备拍摄一部重大革命历史电视剧***,该电视剧已获得国家政府的批准和支持。我公司依法独立享有该剧的版权及其他相关权利。该剧拍摄过程中的融资,包括筹集赞助资金、任命会计师、雇用剧组导演、制片人和其他人员,均属于我公司
现由我公司核实。犯罪嫌疑人在拍摄***的过程中利用我公司向犯罪嫌疑人开枪,捏造事实隐瞒真相。嫌疑犯的行为被怀疑是合同欺诈。具体的犯罪事实如下:
1。犯罪嫌疑人宣传自己是该剧的主体和该剧的运作。他与其他人签订了许多投资协议和赞助协议,并收到了巨额融资费用。此外,犯罪嫌疑人还在网站上张贴招聘,演出人员等内容,骗取演员资金,犯罪嫌疑人通过这些方式骗取资金高达一千万元左右。此后,大量受害人向我公司举报了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的上述行为不仅给大多数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对我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p>2。嫌疑犯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目前该剧尚未通过审查,我公司尚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无法上映。此外,我公司尚未授权为嫌疑人筹集资金和招募人员的权利。因此,事实上,犯罪嫌疑人私下融资,招聘员工的行为并不实际。P>根据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捏造事实、隐瞒事实,以欺骗他人收取赞助费的手段。数额巨大,他没有能力表现自己。他的行为已被怀疑构成合同诈骗罪。为此,请贵局立案调查“XX”涉嫌合同诈骗案,追偿受害人损失,维护我公司声誉和利益
记者:******
全文6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