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是能够依法对财产分割单独提起诉讼的。但只有在起诉的当事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正当理由时,法院才会对其诉讼予以受理立案。不能仅仅只是因为反悔就单独起诉,此时法院不予受理,会驳回起诉。
一、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区别,简要如下:第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第二,诉讼当事人不同。不予受理发生在立案前,法院没有受理,当事人起诉的被告也没有应诉参加诉讼,裁定书不能把起诉的被告列为诉讼当事人;而驳回起诉发生在立案之后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起诉的被告已经参加了诉讼,应当列被告为诉讼当事人。第三、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二、协议离婚后想反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想反悔可以办理复婚,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三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有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三、离婚一年后还能再起诉吗?
离婚后一年不一定可以再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1.如果是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的,不可以再起诉。
2.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无过错的一方作为被告的,在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就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再提起诉讼;如果无过错方在诉讼离婚中作为原告的,则离婚后就不能再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了。
3.如果是离婚后法院有财产未分割的,或者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可以再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4.如果是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反悔的,也可以再提起诉讼。
5.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了,也可以再提起诉讼,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全文8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