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时尽量注意以下情况:
1、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隐患;
2、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强行拆除非法建筑。
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开发商承诺优惠,开发商有义务兑现。开发商不兑现的,可以向房地产所属法院起诉。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注意事项
1、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盘、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请勿购买,也不要交纳预付款、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名义的购房款项。
2、慎交房款
您在购房时请注意将购房款(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存账号应与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的监管账号一致。
3、及时备案
您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请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当地所在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您可通过开发企业提供的业务编码和查询码,登录您当地所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业务查询;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合同,到当地所在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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