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六)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买房后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按揭买房的话,银行/公积金已经放款,并取得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购房发票,二手房需完税证,在贷款期间提取。全款买房的话,取得上述资料,在付款后两年内提取。(二)以下这三种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前公积金的:1、贷款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2、一次性付款购房: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3、离职:如果离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可以办理。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一)计算公式:
1、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2、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3、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二)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三)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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