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坚持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经济补助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实行个人缴费账户、缴费补贴账户、缴费年限补贴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模式,到达60周岁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2.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个体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问:如何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采取按年缴费方式,一次性缴纳一个年度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4.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以上上年度嘉兴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为基数,个人缴费标准为以上三个基数的8%。
2010年年缴费标准为920元、1360元和1800元三档。参保人员可任选一档缴费。
5.问:个人缴费后政府如何补贴?养老保险账户如何建立?
答:县社保中心按参保人员当期缴费基数的8%建立个人缴费账户,政府分别按当期基数的5%给予补贴(农村居民统一以上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给予补贴)。
其中3%用于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统一按上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的标准建立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补贴账户,用于支付今后部分缴费年限养老金,其余部分用于建立参保人员缴费补贴账户;2%用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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