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信用证明哪里开
个人信用证明可以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到人民银行网点开,柜台找工作人员或者直接在自助终端机自行打印。另外,个人还可以到当地指定的个人征信报告打印银行网点开,或自行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打印。
二、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
是一份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纪录。记录了个人全部信用支付历史。包括: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其他机构或个人发生借贷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商业机构、公用事业单位发生赊购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机构发生经济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欠缴依法应交税费的记录;各种受表彰记录;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民事赔偿记录。个人信用报告是授信人迅速、客观决定是否给予受信人提供信用的重要参考。
个人信用报告主要包括消费者以下信息:
1)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姓名,出生年月,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
2)信用历史(信用卡及消费信贷的还款记录)
3)公众记录(通信缴费、公用事业缴费、法院判决记录等)
4)查询记录(被征信人在6个月内所有被查询的记录)
三、如何委托他人开具个人信用证明
(一)委托人携带代开人的身份证件和开具征信证明的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开具征信报告人亲自签名的委托书,到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其中,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要留给人民银行分行备查。
(二)委托人填写《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申请表》。
(三)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申请表一并交给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经他们查明资料以后,对个人的征信证明进行答应,并递交到委托人手中。信用证明开具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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