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决定离婚。我不想离开。在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证明夫妻关系没有破裂。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我老公去诉讼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呢
老公起诉离婚老婆不想离的,则女方需要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男方提供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则女方就需要提供证明来反驳对方的证据;如果不能反驳对方的证据,对方的证据被法院采纳了,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论是否双方都同意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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