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是什么概念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具有独立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我国公司法人有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名以下股东设立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公司的法人。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并以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由国家独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不得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发起式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是募集式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设立公司;公开发行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的部分股份,将剩余股份向社会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而设立的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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