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既遂判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如何构成的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介绍卖淫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1、介绍卖淫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七十八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介绍卖淫罪判几年呢?
介绍卖淫罪既遂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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