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企业名称涉及到的内容有:如要变更名称,应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变更随之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但在注册一年之内无特殊原因不可变更名称。
是否可以变更企业名称
(一)可以变更企业名称。
(二)企业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A.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B.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C.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D.股东会决议、决定(全体股东签名)
E.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局要收回)
F.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增加注册资本所需要,公司加盖公章)
G.新的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地址变更、执照延期所需要,客户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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