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沈阳总领事馆管辖地区:东北三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申请签证地区
申请签证基本在户口所在使馆进行,户口所在地不再使馆管辖地区的情况需要提供暂住证(如无法提供暂住证,且有合理理由的情况,可以用事由书代替)。但,以下情况例外:
△商务签证的申请是在公司所在地的使领馆进行
△交换学生签证(D2)的申请是在学校所在地的使领馆进行
△访问就业签证(H2)的是申请是在韩国法务部网站(www.hikorea.go.kr)预约后,在指定的使馆进行
△法务部签证(签证发给确认书号码)可以在中国所在使领馆进行签证申请
△对其它法人代表及职员的在外同胞签证(F4)等需要确认所属单位的签证要在单位所在使领馆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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