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指对刑事判决不服的申诉。申诉的第一个步骤是审查,审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是六个月;第二个步骤是决定是否再审,如果决定再审,则立案,不符合再审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一、刑事冤案申诉新规定
人民法院对申诉的审查处理1、受理、审查处理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进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应当受理。2、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3、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4、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5、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一般不予再审立案。但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除外。
二、再审期限超六个月没有复议怎么办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刑事诉讼,再审没有期限。如果是民事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这两个方法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
三、什么是抗诉申请书,抗诉申请书有哪些要求
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判决书进行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
2、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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