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在逃人员的追诉期一般为多长时间
1、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但如果20年以后还是认为必须进行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一般对于刑拘在逃人员要进行批捕吗
符合条件就要进行批捕。
批捕在逃比刑拘在逃的法律效力更强。刑拘在逃是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为目的,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逃避的;批捕在逃是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核之后认为有违法犯罪嫌疑,而决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逃避的。但是两种强制措施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刑拘在逃人员,如果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核之后认为在逃人员有着违法犯罪嫌疑,就需要对其进行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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