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工伤患者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以及如何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工伤保险制度,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外,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其余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于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除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问 : 员 工 工 伤 医 疗 费 用 由 谁 承 担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除医疗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因此,员工工伤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但医疗费用除外。
总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除医疗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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