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深圳市生育保险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更方便的是,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将全面实行“同城通办”,参保人可就近办理业务哟!
报销标准
按照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单胎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分别可报销2700元、5200元;
多胎分娩的,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36元至2400元不等。=
全文3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