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按照实际情况写。(一)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二)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三)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四)借款的出借、还款时间一般应当写清楚借、还款时间。(五)借款时应当写明借款原因、款项支付方式。(六)有担保一定要求担保人签字或者办理担保手续。
一、借条涉及的内容参考
1.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
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
2.担保情况:有人保和物保的情况下看抵押物是否为借款人个人财产,如果是的话,一般默认物保在前,如果不是,则看约定。若约定不明,则根据订立的时间顺序。若订立顺序也不明,一般也是物保在前。借条上须借名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以及担保顺序。
3.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4.出借人。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
同时,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5.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
6.借款时间、还款期限
二、借条怎么写呢?
包含贷款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时间、借款利息等主要内容。(一)标题:首先在一张纸的正中间写上“借条”两个字或者“借款合同”四个字。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二)正文: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利息等主要内容。(三)落款:在右下角借款人、贷款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如果有担保人,也需要担保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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