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失踪人口多久算死亡
异地失踪人口下落不明满四年的算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二、异地失踪人口怎么报案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
1.失踪人近期照片二张。
2.户口簿。
3.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三、异地失踪人口被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异地失踪人口被宣告失踪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仍是有效的;但是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来终止婚姻关系。对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人民法院即应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即该人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音讯杳无,已持续达到二年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的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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