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定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对于行政处罚来说,只有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外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行政机关也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如果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了义务,也不必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如何纠正
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应依据错误原因具体纠正。
一、编号、字迹、日期、等错误,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二、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有问题,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三、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给行政相对人。
四、事实错误,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
五、程序出错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决定书,然后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决定书。
六、管辖错误如果发现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然后按照案件移送的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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