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装修权的甲方在合同中经常会看到“用人单位”一词,有时会被甲方取代,这里的用人单位一般是指该房屋的产权人。如果装修由非产权人负责,非产权人应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否则用人单位应证明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业主有权装修时,应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实际操作:外姐委托内姐名下装修房屋,外姐可能无法提供外姐的房产证和公证委托书。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公司会要求姐姐书面证明自己有权装修房子。
承包方:具有企业资质的乙方
承包方与发包方相对而言,承包方在合同中更多的是由乙方代表,指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装饰装修相关资质的企业。实际操作:如何成为合格的承包商?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出示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企业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还需加盖分公司上级公司合同专用章。
施工代表:只负责履行合同
对于施工代表的权限,它是家装纠纷最常见的地方。施工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乙方)指定的现场代表,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施工代表有义务促进工程质量、数量和进度的完成。施工代表变更时,承包人(乙方)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甲方)。
实际操作: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变更、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情况,此时施工代表无权代表装修公司(承包商)作出承诺,施工代表可以将甲方的意见反馈给公司,甲方以装饰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为准。
施工人员:为防止“出笼”
施工人员是装饰公司为完成合同工程而聘用的人员。根据新的装修合同,发包人(甲方)应私下同意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变更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承包人(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实际操作:这种“出笼”的情况在装修中经常发生。每套家装工程可能与设计和合同不符,如配水回路的修改、材料的变更等,为了便于图纸绘制,甲方私下与施工人员协商完成变更,后来发现问题,但装修公司不负责维修工作,让装修走了弯路。因此,甲方在变更装修设计及合同项目时,必须找到装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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