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新税制后,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依法应当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20万元的应纳税款为23080元。
企业年金是什么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目的是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可以使退休者在满足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生活得更好一些。
简单而言,企业年金就是在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再参加一份商业养老保险,相当于多了一重保障。这就意味着职工在退休之后领取退休金的渠道又多了一条,退休之后的待遇就不会下降太多。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
第七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第八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全文8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