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一、主动投案可以减刑吗
主动投案并不是法定从轻的量刑情节,只有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才被认定为自首的,属于刑法中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因此,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然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坦白。对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二、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嫖娼未遂被诈骗报警会被有什么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没有还没有嫖娼,并且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是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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