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户口需要带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到父亲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孩子的出生证到孩子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父亲的户口本到父亲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孩子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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