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装修贷款。其规定为: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装修贷款。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有抵押物或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因改善居住条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装修行政辖区内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3、所装修的住房为借款人(含配偶)名下的自住住房,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两证的期房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需要的条件包括: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必须是大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了工程实施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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