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罪中两种不同的犯罪形式,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作出清楚,确切的界定。盗窃罪的基本特征,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使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基本特征,是变合法占有为非法所有。侵占单位财物罪即职务侵占罪的基本特征,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使用各种侵占手段,将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是它们之间最主要的特征,但是仅仅掌握这些基本特征,还不能完全和精准的把它们区分开来,还要严格按照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论知识予以辨明。
一、侵占罪与盗窃罪区别在哪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前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后者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后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后者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二、侵占罪与盗窃罪有何不同
1、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侵占罪是不转移占有的犯罪,即行为人只是基于不法所有的意图将原已占有的他人财物不法领得的行为;而盗窃罪是转移占有的犯罪。
2、侵占罪中的财产自己占有
侵占罪中的占有,是指行为人对财物的事实上支配,即依规范的、日常生活常态下的社会观念标准判断存在事实上的财产控制关系。而支配是否合法,是否有成文的合同等均在所不问。
3、占有事实表明原财物所有人对该财物的占有权受到排除
侵占罪的成立,是行为人将业已占有即已经形成占有事实的财物占为己有,即原财物所有人、占有人已经失去对该财物的控制权。如果在财物所有人、占有人尚对原财物享有占有权时,试图以不法方法非法占有该财物,则可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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