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车船税新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4号规定:
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0元;
2、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
3、排气量为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
4、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60元;
5、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200元;
6、排气量为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2400元;
7、排气量为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0元。
《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
二、本市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实施规定所附的《上海市车船税税额表》执行。
三、本市对经车船营运主管部门批准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交通线路营运的车船,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车船办理免税手续。
四、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车船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纳税人,由车船登记地或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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