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犯罪是否可以没收全家的财产
一人犯罪,法院只能判处没收犯罪人个人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而不能判处没收全家的财产,这是罪责自负原则的要求。所谓罪责自负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含义是:谁犯了罪,就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不能连累犯罪人的亲属和其他与犯罪人有关系但并没有犯罪的人,即通常所说的一人犯罪一人当。
在没收财产以前,对于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以没收的财产予以偿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应当偿还。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在没收财产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为了保护正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知道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经审查属实且属于正当债务的,应当予以偿还。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财产查封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财产查封以后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不应以没收的财产清偿。
2.必须是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承包等民事关系产生的债务,不正当或非法的债务,如因赌博、嫖娼所欠的债务不在此清偿之列。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就可裁定以没收的财产依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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