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嫌疑人被相关执法机关刑拘之后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就是在处理刑事案件诉讼时,嫌疑人本人或是其他与之有关系的人申请,在经过我国人民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通过之后,在缴纳了一定的保证金或是有保证人之后,在嫌疑人承诺积极配合调查,不出逃不妨碍办案诉讼过程的前提下解除刑拘。
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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