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要审理的案件有两种。一是公开审理案件,普通市民可以旁听。一是不公开审理案件,如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案件,一般人员不得旁听。根据法院规定,公民凭身份证和法院颁发的证人证,可以参加公开审理案件。观察员应接受安全检查。旁听人员不得携带录音、录像、摄影器材(包括手机)进入审判庭。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二)精神病人、醉酒者;(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员。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审判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鼓掌、喧哗,不得有妨碍审判活动的其他行为;
(2)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走动或进入审判区域;
(3)不得进入允许讲话或提问;
(4)他们不允许录音、录像或拍照。经人民法院许可,记者可以对庭审实况进行录音、录像、摄影、转播。违反本院规则的,由大法官或者独任法官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器材,责令退庭,经院长批准,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寻衅滋事、冲击法庭的,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泸西县人民法院大审门前悬挂着详细的审判公告。请在上课前仔细阅读。
“两会观察员”一般被媒体和公众称为“特邀代表”、“特邀委员”、“特邀嘉宾”或“特邀出席者”、“特邀观察员”。事实上,这些概念都不准确。”“特邀”是指政协委员的三个部门,即“特邀香港人”、“特邀澳门人”和“特邀人士”。旁听人员是指依法获准列席全国人大会议或者部分全国政协会议,旁听案件公开审理的人员。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者、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寻呼机和其他通讯设备的报警声除外。违反法庭纪律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予以训诫、责令退庭、罚款或者拘留。对于那些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外国人、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参加的,参照《中国公民参加条例》执行。
根据开庭地点和参加海选人数,主动申报是否携带违禁品进行安检、录音、录像、喧哗、喧哗等行为,妨碍审判活动的录像和摄影。
观众应自觉遵守以下法庭纪律。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时,全国各新闻媒体的记者应当持记者证参加庭审:
未经批准,不得录音。旁听人需要旁听的,由人民法院制发证人证。
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手机必须关机。
公民参加海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审判规则》的规定。不允许鼓掌。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对庭审进行录音、摄像和广播。外国记者的出席,按照我国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和记录。
不要随意走动或进入试验区。
不要说话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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