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是否构成刑事诉讼和解
时间:2023-06-20 11:36:19 1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于强奸未遂的案件,一般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一、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和解中是需要条件的。

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但犯罪情节恶劣、严重侵犯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累犯及应当数罪并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2、从适用对象来看,可以为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其中,对于事出有因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而犯罪嫌疑人系一时激愤而犯罪的案件,带有明显的偶然性和特殊性。在可能的情况下,适用和解程序对案件的处理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鉴定轻伤必须要抓人嘛?

鉴定轻伤后必须抓人吗:语音内容:鉴定成轻伤不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轻伤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要根据犯罪的后果和具体情节确定。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司法机关是有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如果达成和解,情节有比较轻微,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谅解书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并非有刑事谅解书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若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是最终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要看案件事实、情节来进行综合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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