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不会有影响的,但是如果列入了失信人名单,会影响到子女考公务员、参军、读私立学校,有的还会影响录取好的大学。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有义务还债吗
关于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首先认定丈夫所欠债务的性质,即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丈夫的个人债务。
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且妻子知情,或虽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但经过妻子追认,则可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妻子有义务共同偿还;如果仅是丈夫个人的债务,用于个人消费或个人经营活动,未经妻子追认,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无义务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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