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解释》规定,若银行贷款并转借给他人,且转借利率高于贷款利率,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将被认定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合同将被认定无效。
若个人或企业从银行贷款并转借给他人,若其符合“以高利转贷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条件,法院将认定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赚取利息差为目的,其转借约定的利率明显高于贷款约定的利率的,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
如何认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行为属于高利转贷罪,该罪是指高利转贷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犯有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对于如何认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是否具有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并获取高额利息的故意;
2. 客观方面:即行为人是否具有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并获取高额利息的行为;
3. 数额大小:即违法所得数额的大小;
4. 利率高低:即转贷的利率。
若行为人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要件,则可以认定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
高利转贷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如何认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主观方面:即行为人是否具有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并获取高额利息的故意;2.客观方面:即行为人是否具有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并获取高额利息的行为;3.数额大小:即违法所得数额的大小;4.利率高低:即转贷的利率。若行为人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要件,则可以认定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犯有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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