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恐吓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多次发送恐吓信息、针对弱势群体发送、导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对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等四种情况。若具备任意一种情况,即可被立案。
微信恐吓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通过微信向受害人发送信息,若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即可被立案:1、多次发送恐吓信息,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2、针对弱势群体发送微信恐吓信息;3、其行为导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4、对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微 信 恐 吓 罪 量 刑 标 准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恐吓罪是指以恐吓方法,威胁、伤害他人或者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罪名。而微信作为我国主要的社交平台之一,用户众多,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微信恐吓罪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前款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多次实施恐吓行为,多次威胁、伤害他人或者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二)曾因犯罪受过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又犯前款之罪的。
微信恐吓罪属于轻罪,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若实施多次恐吓行为,多次威胁、伤害他人或者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将可能被判处更严重的刑罚。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对刑罚的量刑也会产生影响。
总之,微信恐吓罪在我国具有相应的法律量刑标准。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微信恐吓罪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根据《刑法》的规定,若多次发送恐吓信息、针对弱势群体发送微信恐吓信息或导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行为,即可被立案。而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若实施多次恐吓行为,多次威胁、伤害他人或者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将可能被判处更严重的刑罚。同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对刑罚的量刑也会产生影响。因此,在定罪量刑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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