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人社局回答: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承担。
未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擅自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工伤人员确因抢救需要发生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的继承怎么分配
在工亡赔偿金规定笼统,又未指明享受对象时,容易出现工亡赔偿金分配争议。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在工亡赔偿金高于或低于实际应得工亡赔偿金的情形下,应先扣除丧葬费,然后按照依法计算的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的比例,来分割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伤残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7)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8)后续治疗费,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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