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人身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发表权)、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音乐创作权是如何注册的
(一)我们首先需要在一个网站上面注册音乐的版权。可以是对音乐的各个部分,比如说词曲等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之后,这个网站就会生成一个临时代码,这个代码也就是音乐著作权的代码,而且还是全球通用的。
(二)各个国家的音乐协会看到了你的音乐著作权申请,就会对你的音乐著作权进行保护,并支付给你一定的费用。
(三)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法就规定了音乐著作权也是可以用来保护的。音乐著作权的使用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音乐的作者死后第50年12月31日,她将不再享有该音乐的著作权。
(四)如果一个音乐它是由许多个作者一起合作来完成的,那么他们享有的音乐著作权应当是在最后一个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12月31日。一旦过了这个期限,那么音乐作品就可以被所有的人免费的使用,但是署名权等却无法更改。
二、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
音乐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作品种类之一,音乐作品涉及曲作者、词作者、演唱者(歌手)、音乐制作人、音乐改编者、配乐者、演奏者、歌曲译配者、音乐作者的继承人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获得音乐著作权的人,音乐出版者、录音者,也可以通过音乐作者转让或通过开发音乐作品而享有音乐某部分或全部著作权。所以,音乐版权是复杂的版权集合。
音乐制作人、音乐出版者、录音者可以通过受让或授权方式取得全部的版权,即音乐制作人、音乐出版者、录音者与曲作者、词作者、演唱者、音乐改编者、配乐者、演奏者、歌曲译配者签订一系列的文件,使音乐作品成为一个权利整体,即音乐作品版权。当然,如果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音乐版权整体,那么音乐作品的版权将由曲作者、词作者、音乐改编者、音乐出版者、录音者等参与音乐创造过程的个体各自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比如,曲作者仅享有谱曲的著作权,词作者享有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以印刷出版、录音发行、公开演奏演唱、公开放送录音、广播、编配和音像混成的方式使用音乐作品,都应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音乐著作权人有权授权他人使用其音乐作品并为此获得报酬。当然,他们也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其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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