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一对夫妻在婚前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根据规定,这些财产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配,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在婚前,财产没有进行公证,但双方已签订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配。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离 婚 财 产 分 割 : 如 何 办 理 ?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约定由一方使用的婚前财产,以及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不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财产的来源、性质、取得的时间、财产的存存时间以及财产的支出与消费情况或者收益情况,确定。因此,办理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者依法判决,以保障双方权益。
在婚前,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根据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处理。办理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依法判决,以保障双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