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被视为有效,但当事人可随时申请婚姻无效。若起诉时仍未达到法定龄,则婚姻无效,法院将不予支持。双方在起诉时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则违法状态已消失,不能视为无效婚姻。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
虽然夫妻隐瞒年龄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被视为有效,但如果当事人以婚姻无效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起诉时仍未达到法定龄的,属于无效婚姻,应当依法予以宣告;双方在起诉时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违法状态已消失的,不能视为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 年 龄 问 题 】 隐 瞒 年 龄 的 婚 姻 有 效 吗 ?
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婚姻可以转化为有效婚姻。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重婚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婚姻无效的情形。而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则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此,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达到法定婚龄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婚龄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的,婚姻无效,按同居关系处理。而对于在婚姻登记中,婚龄是一个关键因素,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才有登记结婚的资格。
婚姻关系的有效性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但如果当事人双方已达到法定婚龄,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婚姻可以转化为有效婚姻。重婚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婚姻无效的情形。因此,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达到法定婚龄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婚龄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的,婚姻无效,按同居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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