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能同时包括回迁房和货币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包括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和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包括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拆迁补偿不能同时包括回迁房和货币补偿。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哪些?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进行分配,即每人平均分配。
2.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进行分配,即工业、商业、住宅等不同用途的土地分别进行分配。
3.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年限进行分配,即长期、中期和短期土地分别进行分配。
4.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进行分配,即根据不同作物和生长阶段的青苗补偿标准进行分配。
5.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情况进行分配,即根据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和价值进行分配。
6.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地理位置进行分配,即不同地理位置的土地分别进行分配。
7.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进行分配,即用于建设公共设施的土地分配给公共设施建设,用于发展产业的土地分配给产业企业。
8.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对于在土地利用中做出较大贡献的被征收土地,可以获得更高的分配比例。
以上是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分配方式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同时,有关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程序和分配标准,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拆迁补偿款应遵循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待遇,同时兼顾少数人的利益,使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用途、年限、青苗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情况进行分配,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式。有关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程序和分配标准,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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