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俗称进政府采购黑名单,一般根据其不良行为性质情况由财政部门掌握限制其在1-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一般是泛指一切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一般生活准则的行为,违反社会生活、学习、劳动纪律、企业管理等公共道德规范的行为,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和犯罪行为。广义的说,所有这些行为的记录,无论是在公安局、派出所还是在单位,都是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记录也可指的是建筑市场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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