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姓名变更的,须经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同时到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携带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材料齐全受理。第二步由对应审核层级审核。第三步通知群众前来领取相应证件并办结。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登记办事指南(试行)》第二十二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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