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质量验收的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二、房屋建筑质量标准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三、建筑合同备案在哪里办理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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